惡意刊登小S家暴《蘋果》總編加重誹謗罪起訴
中時電子報 2011-01-29 蕭博文、王雨晴/綜合報導
小S、許雅鈞(Mike)夫婦不滿《蘋果日報》去年報導家暴傳聞提出告訴,民事部分去年10月法院判賠400萬元。刑事部份,士林地檢署認為,《蘋果》總編輯馬維敏有權決定是否刊登,卻在「未盡查證義務」及「無相當事由可確信傳聞為真」下出刊,顯然出於惡意,昨依加重誹謗罪起訴。
《蘋果》去年3月14日,頭版頭大幅報導她過年時傳遭家暴,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,也被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列為高風險家庭。 小S夫婦對總編輯馬維敏及記者張瑞振、許晉榮提出刑事加重誹謗告訴。
檢察官調查,家暴中心、大安分局都未曾受理或通報家暴案,大安分局也未接獲《蘋果》查證,當事人也都否認,《蘋果》應足以懷疑新聞來源真實性。《蘋果》法務經理葉錫波昨說,「會在一審訴訟時,請對方(小S及其委任律師)提出《蘋果》報導這篇新聞時,有『真實惡意』的證據。」
小S昨錄中天《康熙來了》表示,對官司不願多談,交給律師處理。對傳出預約北投廣和坐月子中心傳聞,她說沒去過那裡,若有孕,只會去好友開的永越健康管理中心,「我沒懷,姊姊也還沒懷,雖然我們今年都很想生。」至於大S婚宴,她說:「婚宴一定會辦,但日期不要問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