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0-20
台北有一名A姓男子,因為迷戀混血小孩,因此向多名外國的女子借腹生子,但A男的妻子卻是在離婚後,經由媒體報導才得知此事,因此怒對A男提出告訴,認為A男侵害她的人格法益,並求償400萬元,但A男卻辯稱他沒有與外國的女子發生通姦行為,皆是以人工受孕的方式產子,而且人工受孕是合法的,故並非傷風敗俗之事,故A男主張自己並沒有侵害妻子的人格法益並拒絕賠償,但因為外國女子在向警方應訊時坦承與A男發生性行為,故法官認定A男通姦,而且還涉嫌在婚姻關係期間欺騙妻子,故A男與外國女子產子是屬於傷風敗俗之事,判處A男需賠償前妻萬元的精神賠償金。
此案件中的男子可以說是狡辯,因為即便是以人工受孕的方式來讓外籍女子受孕,可能還是危害妻子當時在婚姻關係中應有的權益,更何況該名男子是在欺騙妻子的情況下發生的,故不管是不是通姦,法官都會依法對該名男子判處罪刑,不過此案件中的妻子也算是運氣非常好,因為她可以藉由媒體的報導來做為提訴的證據,即便不用委託徵信社調查,也能掌握罪證提出告訴,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像案件中的妻子一樣,擁有這麼好的運氣,於是當面對這樣的情形時,委託徵信社蒐證是必須的決定,但選擇優良徵信社就變成提告的關鍵步驟,故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,外遇調查就是可以為委託者執行最完善的通姦蒐證計畫,並提供相關法律知識,協助委託者獲得勝訴,故外遇調查是您最好的選擇。